解除农产品“卖难”之忧 以前,农民的生产经营模式是以产定销,这一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今后有望改变。日前,我市在梅屿乡率先推行订单农业规范化试点,农民种植蔬菜可实行以销定产,先签订收购合同,然后再去种植蔬菜,农产品就不会“卖难”了。 梅屿是省蔬菜产业强乡,种植番茄、芹菜、黄瓜、白菜、青椒等10多种蔬菜,但“卖难”一直困扰着农户。特别是番茄,采摘后,农户只能就地卖给一些商贩,由他们来组织收购销往外地市场,价格不定,收益难保障,有几年往往增产不增收。
今年6月份,市工商局、供销合作社、农业局、质监局、司法局5家单位联合制订出台了《关于建立订单农业多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实施农业基础标准化和农业品牌建设,制定和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农业技术和合同法律知识宣传培训制度,制定“涉农”合同争议调解和司法救济制度,成立订单农业联合服务指导站等。
据了解,为了制定合同示范文本,5月初,市工商局对梅屿乡蔬菜的交易方式及存在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调研,起草了梅屿乡蔬菜合作社收购合同文本初稿,随后多次与合作社负责人及当地农民进行讨论,最后确定了示范性的合同。该合同文本主要内容包括标的、质量标准、采摘与装箱方法、验收办法及时间和地点、价格确定、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使用农药和肥料范围、结算及付款时间等。
据悉,市工商局等5家单位联合在全市成立订单农业联合指导服务总站,下设马屿、梅屿、高楼、仙降、陶山、湖岭、塘下、莘塍、城关、安阳、东山11个订单农业联合指导服务站。
据梅屿蔬菜合作社主任黄则强介绍,前几年当地曾推行订单农业,开始有100多户农民与合作社签订番茄购销合同,因缺乏中介组织有效的监督,所签订的合同不规范,到实施阶段往往兑现不了。后来,订单农业的范围缩小到了紧密型社员,其他农户就不签订合同了。而订单农业规范化后,只要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生产,农民就不必担心农产品难卖,可以“放心种、标准种、包赚种”,一旦产生争议或纠纷,可找中介组织调解,真正解除了“卖难”之忧。 (瑞安日报 记者 陈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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