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可在“家门口”戒毒 今后,吸毒成瘾人员可在“家门口”进行戒毒。玉海街道率先开展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现该项工作已进入实质性阶段,可随时接纳符合条件的戒毒对象。据介绍,6月1日正式实施的《禁毒法》,取消强制戒毒、劳动教养戒毒措施,实行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将成为戒毒的主阵地,我市也将逐步推广社区戒毒。 目前,我市共有吸毒登记在册人员4000多人,其中玉海街道有800多人。以前,公安机关对这些吸毒人员采取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而按照《戒毒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可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晓之说:“社区戒毒好比为吸毒成瘾人员建立一个‘缓冲区’。社区戒毒以治疗、康复为主,突出治疗、教育、挽救,更加以人为本。”
从4月中旬开始,我市在玉海街道率先开展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现已接纳康复对象22名。玉海街道办事处已建立一整套机构和制度,分别组建打击处理、监护管理、帮扶救助、康复治疗、培训就业、法律服务6个小组,还有医疗和帮教尿检两个站。按照有关规定,街道办事处将与每位社区戒毒人员签“戒毒协议”,并为其建立专门的“戒毒档案”。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戒毒期间定期接受尿检,3年内共计28次。戒毒人员在3年戒毒期间不发生复吸,便可从警方的吸毒人员名单中解禁。期间如果发生复吸,戒毒期限重新计算,严重者将被送至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此外,还将采取“四位一体”帮扶制度,帮扶成员包括社区干部、驻村干部、社区民警和吸毒人员的家庭成员等4人。
据悉,下一步,我市将在塘下、莘塍等重点乡镇推广社区禁毒工作。(瑞安日报 记者 孙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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