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打过官司的人,很难想像法官执行到底是什么滋味。记者跟随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亲历执行过程,见证执行难。
差点吃了“闭门羹”
9时10分,法官来到位于商城大道的被执行人张某家。按了门铃后,张家两个女儿开了内门,警惕地问:“你们找谁?”说明来意后,张家小女儿迅速回答:“我爸爸不在!”说着欲关门。法官再三解释,让其先开门,可她们执意不开铁门,还出言不逊。法官宣读了搜查令,可对方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懂,必须等她爸爸回家再说。当法官准备采取强制措施时,她姐姐终于打开了铁门,此时双方已经僵持了10多分钟。
进门后,张某家人情绪激动,直喊冤枉。据了解,这是件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今年年初已终审判决。当事人双方积怨多年,原告应某要求张某赔偿店面租金等损失,一审判决曾被驳回;应某不服上诉,二审判决张某赔偿应某2万多元。
市执行局副局长陈万敏说,执行是最后的结果,争执已没有必要。也就是说判决已经生效了,当事人必须执行;若不服判决,张某还可通过申诉等渠道解决,而不能拒不履行判决结果。
当事人始终不露面
10时20分,法官找到位于汀田镇的被执行人陈某家中时,其妻子一人在家,打电话给陈某,他却不肯回来。直到法官向陈妻出示搜查令,在其房内搜到不少货款清单,她这才慌了神,忙说这些均是替别人做账的,不能拿走。另外,在陈家床角还搜到一个小木盒,内装有现金2400元。这些现金和3本货款清单均被暂时扣留。陈妻急得连连打电话催促丈夫回家,可是陈某就是不肯露面。
据了解,陈某欠一公司产品加工款10万多元,可他说对方加工的货物质量有问题。在此次集中执行之前,经办法官曾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多次打电话、发短信、甚至上门找人说明详情,但当事人均置之不理。
另悉,当天强制执行12个案件,只有4个案件执行成功。
(记者 孙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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