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列为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县市 (瑞安日报 记者 孙伟芳)4月11日,我市举行首批社区矫正工作交接仪式,28名矫正对象的档案材料由汀田派出所移交到汀田司法所,这28人由此成为全市首批社区矫正对象。 “我因一时失足走错路,现在非常后悔。我一定珍惜这个改造机会,踏踏实实走人生之路。”汀田籍的矫正对象小张2006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3年缓刑,现在他经营着一家小店。当天,他表示要遵守法律和各项矫正规定,定期向当地司法所汇报情况,接受监督改造。
据介绍,今年我市被省有关部门确定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县市。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其适用范围对象是具有本市户籍的5种罪犯: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据统计,目前,全市在册矫正对象721人,其中缓刑占75%。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之后,将整合各方面力量,更大程度地发挥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作用,在全市铺开社区帮教网络。即由乡镇、街道司法所人员协助,各村居(社区)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形成市、乡镇、村居三级社区矫正工作组织网络。具体来讲,即组建一个个帮教小组,分别由片区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或社区矫正志愿者、矫正对象亲属组成,同时与一名矫正对象结对,监督帮助他们实施社会化改造,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争取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
据悉,预计今年10月底前,全市所有矫正对象的档案将由公安局转交至司法局。届时,全市721名矫正对象将全面进入社区接受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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