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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2008-3-7 15:49:46    来源:    新闻点击数:  作者: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记者 岳德亮 李亚彪)住房问题是国内民众最大的民生,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全国人大代表、华峰集团董事局主席尤小平提出建议,政府应鼓励、引导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让老百姓特别是困难群众能够安居乐业。

  当前,我国已全面推进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缓解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但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体现为廉租房建设覆盖面低、建设资金严重短缺、经济适用房不够经济等。尤小平代表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国城镇低保家庭中约有400万户住房困难,截至2006年底解决了26.8万户的住房困难,仅占6.7%。如果把中等收入家庭存在的“住房难”一同计算,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

  尤小平代表分析,造成目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政府有困难,许多城市客观上存在财力不足的问题;二是政府动力不足;三是建设保障性住房目前基本上是政府在唱独角戏。

  尤小平代表建议政策松绑,优化服务,建立企业信誉评定和履行社会责任评估体系,对履行社会责任较好的企业,要在用地、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对企业直接开发的保障性住房,应从低征收土地出让金,减免建设性规费,金融机构优先予以融资,财政可以采取贴息的办法,尽可能降低企业的建设成本。鼓励企业多建设小户型的职工公寓,企业可以免费提供给员工居住或收取低廉的租金。鼓励企业奉献爱心,直接捐助政府廉租房建设,企业对所建设的社区或居民楼具有冠名权。

  同时,明确保障性住房的性质,属于廉租房的,企业不得转让或高价出租给其他组织,只能由企业安排本单位无房职工或由政府主管部门调剂安排;属于经济适用房的,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流通。规定期限后,由企业或购房职工补足所减免的规费,可以办理房屋产权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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