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查处一起村级换届贿选案,飞云镇某村居党支部委员苏某无视党纪,参与贿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根据群众举报,市纪委信访举报中心协同该镇纪委直查快办,查明2007年7月份,苏某为了在2008年该村居党支部换届选举中,争取该居民区部分党员的支持,以入股经营宅基地的名义,分别给党员郑某某、包某某、曹某某等每人5000元的好处费。在选举前,苏某还多次宴请部分党员和居民代表,并且每次送每人一包中华香烟。另外,在案件调查中,还发现苏某在2007年11月担任市家家乐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时,涉嫌抽逃该公司注册资本金约190万元,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立案查处。
今年是我市村级换届之年,为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市纪委表示,对在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违反和破坏选举的人和事,一经发现、查实,纪检监察部门将作出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瑞安日报 记者 陈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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