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日报 首席记者 金行哲)
瑞安日报 曾于2月6日第三版刊登《女顾客在“大润发”电梯上受伤》一文,经过工商部门及消费委多次调解,双方于前日已基本达成协商意见,“大润发”赔偿受伤女顾客医疗费、误工费和营养费等共5000元,并上门道歉。
今年元旦,市区黄先生陪妻子去“大润发”超市购物,在乘坐电梯时,因一名顾客的小推车卡在电梯口,导致出口受堵,推车和多名顾客挤压在一起,黄先生的妻子摔倒在电梯口,多处软组织及韧带受伤。
据黄先生介绍,妻子在该超市消费时,因超市管理缺陷受到伤害,超市方应该主动向他们赔偿及道歉,但对方却不闻不问、多次推诿。他认为,该超市的这种行为,是一种漠视消费者的表现,令他们的自尊和精神受到伤害,必须赔偿精神损害费及向他们道歉。
2月4日下午,市消费者委员会就此事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但无果。元宵节过后,黄先生又多次打电话给超市方,要求解决此事,但因种种原因未能成功。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黄先生再次向工商部门投诉,安阳工商所受理后于前日下午进行调解。当日,超市方表示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营养费共5000元,并上门道歉。
但在调解中,黄先生对此结果仅表示勉强同意,并对超市方没有对其妻子在事故中造成的精神损失进行赔偿这一结果,表示很不满意,他还表示了自己的无奈心情。他说,原本打算向法院起诉,要求“大润发”赔偿精神损失费,以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不受侵害,但他和妻子精力和财力有限,无法继续和“大润发”僵持下去了,只得作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