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塍简易房发生火灾》后续 莘塍“1·14”火灾事故有了新进展。前日下午,市公安机关以涉嫌消防事故责任罪将房东叶某和金某依法刑事拘留。 1月14日凌晨1时25分,莘塍镇四坦村东二路3间简易房发生火灾,造成现场5人死亡。火灾事故发生后,温州及我市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指示:要马上开展火灾善后工作,查明火灾原因,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我市警方迅速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对该火灾事故原因进行全面调查。
警方调查发现,2007年,莘塍派出所曾协同莘塍镇政府对辖区内出租房进行多次消防检查和整治。因6间简易房存在消防隐患,警方曾给房东叶某(男,67岁,莘塍四坦村人)和金某(男,64岁,莘塍四坦村人)发放消防整治通知书。后在复查时又给其二人发放了复查意见书,督促他们进行消防整改。
但警方在此次事故调查中发现,叶某和金某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和复查意见书后并没有及时对出租给他人的简易房进行消防整改,导致火灾发生并造成5人死亡。
目前,火灾的相关善后工作还在紧张地进行,火灾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瑞安日报 记者 金晓锋 通讯员 赵小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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