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税额提高 外资企业开征 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了解到,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我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和适用税额标准,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属于一级地段的安阳新区,每平方米适用税额为9元;属于二级地段的具体包括瑞湖路以南、高速公路以东的老城区及东山街道、瑞安经济开发区、上望街道、莘塍镇、汀田镇、塘下镇等,每平方米适用税额为6元;属于三级地段的具体包括瑞湖路以北、高速公路以西的老城区及潘岱街道、仙降镇、飞云镇、马屿镇、曹村镇、龙湖镇、陶山镇、碧山镇、湖岭镇等,每平方米适用税额为3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在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惟一税种,征收对象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具体免征对象参照国家、省税务机关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等执行。该税每年征收一次。
据该局税政科有关人员介绍,去年底国务院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主要体现两点变化,一是今年起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提高;二是首次将外资企业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根据《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我市单位税额标准被确定为小城市标准,税额分别为3、6、9、12、15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将单位税额等级确定为3级,依次为3、6、9元,比上年2、3、4、5元的单位税额标准有所提高。今后将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单位税额标准。
据介绍,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调整,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利于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有利于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有利于内外资企业税负公平。另外,对于征而不用、多征少用、浪费土地资源的使用单位,该局将从高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玉海街道、安阳街道辖区个体工商户的税额标准,由该局的直属分局根据市场繁荣程度,在小城市和最低3档单位税额范围内单独确定。(瑞安日报 记者 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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